12月28日,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了《2025年關稅調整方案》,并將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本次方案對935項進口商品實施低于最惠國稅率的暫定稅率,同時涉及24個自由貿易協定(FTA)與優惠貿易安排項下的降稅或特殊待遇。這是中國在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推進高質量發展背景下所推出的又一重大舉措。政策具體內容包括降低部分重點領
本次調整中,最令人矚目的是對935項商品實施低于最惠國稅率的進口暫定稅率。該暫定稅率一般明顯低于最惠國稅率,意在通過關稅杠桿吸引優質產品進口,促進國內技術升級,滿足消費者日益增長的多元需求。以供嬰幼兒食用的配方奶粉為例,2025年最惠國稅率為15%,而進口暫定稅率則僅為5%,大幅降低企業進口成本,給市場帶來更具競爭力的母嬰產品。
在高端制造和科技創新領域,本次關稅調整大力傾斜:如降低環烯烴聚合物、乙烯-乙烯醇共聚物、消防車和搶修車等特殊用途車輛的自動變速箱的進口關稅,為下游高端制造業和應急救援裝備產業注入新動能。與此同時,醫藥健康領域的進口稅率也獲較大幅度下調,包括專門用于CAR-T腫瘤療法的病毒載體,以及用于外科植入的鎳鈦合金絲等都享受更優惠的進口關稅。這些措施旨在進一步強化國內醫療服務與生物醫藥的技術水平,為患者帶來更可及、更先進的治療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為鼓勵綠色低碳發展,乙烷及部分再生銅鋁原料等能源或再生資源產品同樣獲得了進口關稅的優惠待遇,以加快構筑節能環保產業鏈并推動實現“雙碳”目標。與之相對的,則是國內產業已具備足夠規模化生產或對外依存度不再急需過度進口的商品,其稅率有所提高。例如糖漿和含糖預混粉、氯乙烯、電池隔膜等,關稅比之前略有上調,這部分調整仍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承諾范圍內,不會違反多邊貿易規則。
另一個重大亮點在于自貿協定與優惠貿易安排覆蓋面的擴大。2025年,中國對24個自貿協定項下、原產于34個國家或地區的部分進口商品實施協定稅率,且相關優惠力度普遍高于最惠國稅率。其中,中馬(中國-馬爾代夫)自由貿易協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并開始降稅,待完成最終降稅后,雙方約96%的稅目將實現零關稅,這對進一步深化雙邊經貿合作具有重大意義。
除自貿協定外,中國繼續對建交且屬于最不發達國家行列的43個國家給予100%稅目零關稅待遇,旨在幫助這些國家更好地融入全球價值鏈,分享發展機遇。同時,根據亞太貿易協定及與部分東盟國家政府間換文協議,中國將對孟加拉國、老撾、柬埔寨、緬甸等地的進口商品實施特惠稅率,這些安排凸顯了中國在地區合作與南南合作中所發揮的積極作用。
本次關稅方案還包括對稅目體系和本國子目注釋的進一步完善。比如純電動乘用車、杏鮑菇罐頭、鋰輝石、乙烷等商品增列為新子目;椰子汁、制成的飼料添加劑等品目名稱則通過優化描述更科學、更規范。干紫菜、增碳劑、注塑機也在新增注釋之列;而白酒、木質活性炭、熱敏打印頭等產品的注釋則予以改進,以便企業與監管部門更準確地分類和管理,有效推進海關作業與貿易統計。
多位行業分析師指出,《2025年關稅調整方案》持續體現了中國在“擴大開放、促進國內產業升級”的一貫思路。一方面,較低關稅能為市場注入更多國際高端產品,加快科技與生產力的內在升級;另一方面,針對少數商品適度提升關稅則能在保證國內生產供給的同時,激勵本土企業在技術提升與產業深耕上持續投入,形成有效競爭與合作的生態。整體看,此次調整是在對國際貿易規則和國內經濟現實全面研判基礎上的穩妥升級,符合中國“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取向。
對于企業而言,新關稅目錄和更精細的稅目調整意味著既有機遇,也有挑戰。進出口商需密切關注相關稅率變動、新增稅目、證書要求與原產地規則,以免在具體貿易流程中踩到政策“紅線”或錯過政策紅利。與最不發達國家、多邊及雙邊協定伙伴之間的關稅優惠,則需要相關企業做好市場拓展、供應鏈布局與跨境電商等領域的前瞻性規劃,以充分利用零關稅或更低稅率所帶來的競爭優勢。整體來看,這份關稅調整方案將在2025年為中國及其貿易伙伴創造更多貿易機會,助力全球經濟穩步復蘇和包容性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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