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貿易部于2024年4月18日發布了第2024/10號公告,宣布對原產于中國的膠合板作出反傾銷第三次日落復審的肯定性終裁。根據這一決定,土耳其將維持2018年5月22日第2018/18號公告中確定的反傾銷稅額,即每立方米140美元,此舉表明土耳其持續的努力以保護其國內膠合板產業免受外來市場的不公平競爭壓力。
膠合板產品在土耳其的稅號為4412.10、4412.31、4412.33、4412.34和4412.39,涉及的是廣泛用于建筑、家具制造及其他工業用途的關鍵材料。這次反傾銷措施的重新確認是基于一系列復雜的調查與審查程序,這些程序旨在確保國內市場的穩定和國內制造商的利益不受損害。
土耳其自2006年以來就開始對中國產膠合板征收反傾銷稅,自那時起,土耳其貿易部就定期進行反傾銷措施的審查,以評估這些措施的有效性和必要性。2006年10月20日,土耳其首次對中國膠合板做出肯定性終裁,宣布征收反傾銷稅。2012年和2018年的日落復審都證實了繼續實施反傾銷稅的必要性,因為取消這些措施可能會導致對國內產業的傷害重現。
2023年5月11日,隨著上一期反傾銷措施的到期,土耳其貿易部啟動了第三次日落復審調查。這次復審的重點是分析自上次復審以來市場條件的變化,以及這些變化對國內產業的實際及潛在影響。調查結果支持了繼續征收反傾銷稅的決定,這表明在沒有這些措施的情況下,中國膠合板的傾銷行為可能會再次損害土耳其國內市場。
反傾銷稅的征收與國際貿易法規相符,土耳其作為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成員國,其采取的所有貿易救濟措施都必須遵守WTO的相關規定,這包括證明傾銷行為確實存在,且對國內產業造成了實質性損害。
新一輪的反傾銷措施將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五年。這一時間段內,土耳其貿易部將繼續監控市場情況和措施效果,以確保國內相關產業的持續保護與支持。此外,這也為土耳其與中國在未來進行貿易談判提供了基礎,旨在尋找雙方都能接受的長期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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